二、實務上現行職業工會在會員結構上可以區分「以自營作業者為主」和「以 受僱者為主」兩種型態,請根據現行團體協商之法制來闡述兩種不同型態職業工會要如何進行團體協商?並據以討論現行團體協商之法制是否有值得修正或調整之處?(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