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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08年 - 108 司法特種考試_三等_監獄官:諮商與矯正輔導#78580
科目:諮商與輔導
年份:108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二、張監獄官將帶領一個成員為即將假釋的 10 人團體。若從團體的獨特力 量及療效因子的觀點來看,請問這個團體對於假釋犯有何種助益?請分 別列出並論述五個團體的獨特力量與五個療效因子。 (25 分)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提供者:J B

以下依「團體的獨特力量」與「Yalom 團體療效因子」整理出各五項、共十項,並以「即將假釋的成員」為情境進行具體闡述,可直接用於申論題、作業或考試。

⭐ 一、團體的五個獨特力量(團體本質的優勢)

以下從團體運作本身的特質來說明其對假釋犯的具體助益:

1. 多元回饋力量(Multiple Feedback)

內涵:

團體中成員可同時從多位組員與領導者獲得回饋,增加反思角度。

對假釋犯的助益:

  • 假釋犯能聽到其他人對自己行為、態度的真實反應

  • 有助於看見盲點,調整自己與社會互動的方式

  • 減少出獄後再次因人際誤解而衍生衝突

2. 模仿與學習力量(Modeling)

內涵:

成員會模仿其他成員正向的行為與表達方式。

對假釋犯的助益:

  • 看見其他成功復歸社會的案例或正向策略

  • 學習如何在出獄後解決壓力(例如找工作、避免再犯情境)

  • 提高對自身改變的希望

3. 群體支持力量(Group Support)

內涵:

團體提供情緒支持、理解感與歸屬感。

對假釋犯的助益:

  • 減少擔心「被社會拒絕」的焦慮

  • 感受到同伴的理解,降低孤立感

  • 提升出獄後維持正向行為的動機

4. 社會化與人際練習力量(Socialization & Interpersonal Learning)

內涵:

團體是一個安全的小型社會,可練習溝通、人際界線與衝突處理。

對假釋犯的助益:

  • 強化出獄後與家人、雇主、同儕互動的能力

  • 減少因衝動、人際誤解而重回犯罪的機率

  • 練習表達需求、拒絕誘惑、處理挫折

5. 同儕壓力與規範力量(Norm Setting & Peer Pressure)

內涵:

團體可建立正向規範,激發成員維持改變。

對假釋犯的助益:

  • 同儕間互相督促,鼓勵彼此遵守假釋條件

  • 正向群體壓力有助於成員不落入過去犯罪群體習慣

  • 增強責任感與自我管理能力

⭐ 二、五個團體療效因子(依 Yalom 理論)

1. 普同性(Universality)

內涵:

成員發現自己並不孤單,其他人也面臨相同困難。

對假釋犯的助益:

  • 減輕因標籤、挫折造成的羞愧與孤立感

  • 看到「別人也做得到」,提升復歸動機

2. 希望的灌輸(Instillation of Hope)

內涵:

看到其他成員進步,使個案相信自己也能改變。

對假釋犯的助益:

  • 看到同伴順利就業或修復家庭,提高信念

  • 增加面對假釋生活挑戰的信心

3. 自我揭露與自我理解(Interpersonal Learning)

內涵:

透過互動了解自己的行為如何影響他人,促進自我覺察。

對假釋犯的助益:

  • 發現自己在人際互動上的衝動或防衛模式

  • 學會更成熟的溝通方式,利於重建家庭與社會關係

  • 降低因人際誤解而再犯的機率

4. 情感宣洩(Catharsis)

內涵:

成員能安全地表達累積的焦慮、罪惡感、恐懼或壓力。

對假釋犯的助益:

  • 減少面對假釋生活的壓力(如怕被排斥、怕再犯)

  • 釋放內在緊張,使其更能調整行為

5. 利他行為(Altruism)

內涵:

成員在給予他人支持時,也提升自我價值感。

對假釋犯的助益:

  • 假釋犯常自我價值感低、覺得人生失敗

  • 帶給同伴幫助時,會感到「我也有價值」

  • 增強維持正向行為的動機

⭐ 總結(可直接用作申論題結尾)

在即將假釋的 10 人團體中,團體的五大獨特力量(多元回饋、模仿、同儕支持、人際練習、正向規範)能協助成員建立人際技巧、提升自信並強化改變動機;而團體的五個療效因子(普同性、希望、互動學習、情緒宣洩、利他)則促使成員獲得情緒釋放、理解自身問題並產生希望與自我價值感。

兩者結合,使團體成為假釋者重建自我、提升社會適應與預防再犯的重要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