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山林火災即指造成森林、原野或牧野燒損之火災。在搶救森林火災時,有以下安全注意事項: (一) 人員安全事項: 1.森林火警搶救時應注意地形、地物的狀況,尤其是在夜間時,能見度低,尤應注意,切勿單獨行動,以免摔傷或滑落山谷、溪間造成傷亡。 2.團体行動不可落單,並隨時以無線電報告各人員位置及現場狀況。 3.搶救森林火警所使用的刀械、器具應注意使用安全勿使其發生危害。 (二)車輛部屬安全事項: 1.消防車應停放於安全處所(上風處),避免靠近火點,致發生危害、損失。 2.執行車輛送水駕駛注意煞車狀況,下坡時應採用與上坡時同樣檔位,並採用排氣煞車,不可以高速檔或空檔下坡。 3.車輛停放時,除拉緊手煞車外,輪胎應加輪阻器,以防車輛滑動;若以石塊充當輪阻器時,應選擇堅硬且體積較大者,以免車輛操作震動,將石塊壓碎造成車輛滑動。
(三)指揮過程安全事項: 1.搶救時注意燃燒之狀況及方向,並注意風向的轉變,除適時採取應變措施加強部署防範外,並防範火勢轉向而使人員受困火場中。 2.指揮官位置應佔有利之制高點,依風速、風向、森林密度、火勢大小研判分析搶救戰術,並掌握燃燒面積及延燒速度,以規劃防止擴大延燒的搶救對策,防止人員受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