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價值的意義:
公共價值必須凝聚共識,關於共識凝聚之過程,應有兩項重要元素──首先是多元意見參與,廣納不同利害關係人之意見,顧及多元參與者之代表性,再經通盤考量後訂出最終決策;其次是可信知識的獲取,無論產、官、學各界或公民大眾,如具備充分、以證據為基礎(evidence-based)的知識,並強化事實查核機制(fact-checking)的建立及廣為運用,方能有較完整全面的評估。其意義在使上位者做出合宜決策,公民大眾亦具備客觀理性之判斷力,均不受片面、偏狹資訊之影響。
故「政策結果」可欲之價值性成效,包括公平、效率、經濟成長、多元文化、環境保育、原民自決、國家安全、集體責任、個人選擇等。
政府要實現的公共價值,分為操作價值、政治價值和社會價值等三個面向。
操作價值與政府的行政效率有關。如何善用資訊科技或其他行政上的設計,來加速整體效率,不管是在部會內、或為民服務,都是在實現政府的操作價值。舉例來說,在警政署內,為了要加速員警的辦案效率,就開發了行動版的查案資料庫,值勤人員隨身配帶行動裝置,如在外面巡邏時,遇到可疑的案件關係人,就能立即比對資料庫內的關係人照片,加速員警辦案的速度。
而在政府部門必需實現的政治價值,則是指政策執行過程的完整度。政策執行的達成度越高,就代表政府部門創造的政治價值越高。如新冠疫情初起時口罩地圖、疾管家和社交距離app即在執行政策的目標。
最後,在政府部會應創造的社會價值上,則是與整體社會或社會中特定行動者有關的價值。單一行政議題是否能夠永續執行且穩定,替特定社會族群或議題來創造後續的發展效益。舉例來說,在環境保護的議題上,政府部會如何制訂好的環境保護政策和執行方向,就會影響到未來環保議題上的發展。政府要依靠資訊科技所累積的資料、過去的議程等資訊,來協助完成。政府如何透過跨部會的資料統整、分析,來歸納出好的未來執行方向,才是提升政府社會價值的好作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