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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06年 - 106 專技普考_地政士︰土地登記實務#62899
科目:土地登記(概要、實務)
年份:106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二、某甲死亡後,其繼承人乙依照遺囑辦理繼承登記時,發現遺囑內容有將部分遺產遺 贈予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丙,經過確認之後某甲的遺囑是有效的,試依相關規定說明 乙和丙如何辦理遺贈登記?(25 分)

詳解 (共 4 筆)

詳解 提供者:Chieh Tieh Yu
繼承人乙應先辦理繼承登記,將遺產申請繼承登記,待登記完畢後,再由繼承人乙及遺產受贈人丙會同辦理遺產贈與登記,將遺囑指定之遺產移轉登記於丙之名下。
詳解 提供者:ViVa

(一)遺贈登記辦理方式

受遺贈人申辦遺贈登記之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應由繼承人先辦理繼承登記,再由繼承人會同受遺贈人申請之;如遺囑另指定遺產執行人時,應於半閉一署執行人及繼承登記後,由遺囑執行人會同受遺贈人申請之。

前項情形,於無繼承人或繼承人有無不明時,能應辦畢遺產管理人登記時,由遺產管理人會同受遺贈人申請之。(土登123)

(二)乙應會同丙辦理遺贈登記

依土登123規定,乙應先行辦理繼承登記後,再會同丙申請遺贈登記。

詳解 提供者:鄭仁杰
依規定,繼承人應於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六個月內辦理繼承登記,應備齊下列文件:(一)登記申請書(二)有被繼承人死亡證明文件(三)繼承系統表(四)繼承人身分證明文件(五)繼承人遺產分配協議書但若為公同共有或平均繼承者免附(六)權利書狀,或無法提出時應出具繼承人無法提出之切結書(六)其他依法因提出之文件如遺囑。二、依本題,應由乙提出上述文件,就非乙贈之部分辦理繼承,遺贈予丙之部分應由乙辦理繼承後,若有其他繼承人則辦理公同共有,而後辦理贈與登記,並與前件連件辦理
詳解 提供者:許嘉麟
一 依據土地登記 繼承登記應備文件如下所示 a 登記申請書 b 戶籍謄本:繼承人被現在全戶戶籍謄本,被繼承人死亡時之除戶戶籍謄本。 c繼承系統表:申請人自訂,但需註明\"如有遺漏或錯誤致使他人受損害者,申請人願負法律責任\"並簽章 d遺產稅繳(免)納證明書、不計入遺產總額證明書或同意移轉證明書,但38.6.14日前免付。 e權利書狀 二 受遺贈之土地有繼承人時;應由繼承人先辦繼承登記後,由繼承人會同受遺贈人申請之並檢附遺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