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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11年 - 111 國際經濟商務特種考試_三等_國際經濟商務人員類科國際經貿法律組:國際經濟法與世界貿易組織之爭端解決#110654
科目:國際經濟法與世界貿易組織之爭端解決
年份:111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二、歐盟自 2015 年開始,即積極籌設規劃「多邊投資法院」(Multilateral Investment Court),例如歐盟與加拿大所簽署之「全面性經濟與貿易協 定」 (EU-Canada Comprehensive Economic and Trade Agreement, CETA) 中即納入「投資法庭體系」 (Investment Court System) 。此一機制與現行 之投資爭端解決制度有所不同,請問兩類機制的差異性為何?歐盟是基於 何種考量來提出此一倡議?國際上是否還有其他類似的倡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