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為落實警勤區家戶訪查工作,結合社區治安需求,建立警民夥伴關係,推行社區警 政工作,強化警勤區經營效能,以期對轄區人口動靜態能充分掌握,依據「警察勤 務區家戶訪查作業規定」將轄區記事人口區分那幾類?又警勤區員警對屢查不遇 治安顧慮人口,應如何處理?請依前述作業規定說明之。(25 分)
詳解 (共 6 筆)
詳解
一、依據警察勤務區家戶訪查作業規定,轄區記事人口之區分,分述如下
(一)、記事一,為依據警職法$15所規定之治安顧慮人口 :
1.曾犯殺人、強盜、搶奪、放火、妨害性自主、恐嚇取財、擄人勒贖、竊盜、詐欺、妨害自由、組織犯罪之罪。
2.受毒品戒治人或曾犯製造、運輸、販賣、持有毒品或槍砲彈藥之罪,經執行完畢或假釋出獄者。
(二)、記事二 ,其分類依據為警察勤務區家戶訪查作業規定 :
1.記事一人口改列。
2.因案逃亡或藏匿經通緝之被告。
3.違反刑事法律經移送之犯嫌。
4.經法院依家暴防治法核發保護令之加害人。
5.違反兒少性交易防制條例$22-29條經移送之犯嫌。
(三)、無記事,為上述以外之一般人口。
二、對於屢查不遇之治安顧慮人口之處置,說明如下 :
(一)、應以書面或電話與受訪人約定時間查訪。
(二)、受訪人行蹤不明,填具家戶訪查通報單,通報分局函轉戶政事務所,及填報治安顧慮人口動態通報單通報。
詳解
依照警察勤務區家戶訪查作業規定將記事人口分為記事一與記事二人口
記事一人口每個月訪查一次、記事二人口三個月訪查一次
詳解
警察組織的建立,其目的在維護社會的治安與保障民眾的安全
阿摩線上測驗: http://www.yamol.tw/testpaper.php?id=11461175&task=&1510033044#ixzz4xipErSqu
詳解
就
詳解
我覺得很多人不斷傳出緋聞不斷傳出火警
詳解
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