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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03年 - 103-1 全國各級農會_聘任職員統一考試_新進人員九職等以下:民法概要#21311
科目:農會◆民法概要
年份:103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二、簡答題(每題 8 分,共 40 分) 1. 請求權的消滅時效有中斷與不完成的情形,二者效力有何差別?

詳解 (共 5 筆)

詳解 提供者:sherley
一、按時效中斷係指時效進行中,有與時效基礎相反之事實發生,使已進行之期間全歸無效之謂。(民129) 二、次按時效不完成則為時效期間行將完成之際,有不能或難於中斷時效之事由,而使時效於該事由終止後一定期間內,暫緩完成,俾請求權人得於次一定期間內行使權利之制度。 三、綜上,時效中斷之效力在於使已進行之期間全歸無效,而時效不完成之效力則僅為於一定期間內暫緩時效之完成。
詳解 提供者:鄭名琇
消滅時效 僅有請求權無效消滅
詳解 提供者:sos1997

消滅時效中斷指消滅時效期間,因行使權力的事實,致已進行的消滅期間全部歸於無效。

消滅時效不完成指消滅時間完成前,因請求權無法行使或不便行使之事由發生,使時效暫時部完成。

詳解 提供者:珮媛餒
時效不中斷為載務人因起訴請求承認而至時效暫時停止
詳解 提供者: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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