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權力控制理論」(Power Control Theory)對女性犯罪原因的解釋:
1.加拿大犯罪學家哈根(Hagan)於1985 年創造激進女性主義模式(Radical Feminist Model),運用性別差異解釋犯罪的開始,進而於1985年《現代犯罪學:犯罪、犯罪行為及其控制》一書,提出「權力控制理論」,以詮釋女性犯罪及其他一般非法活動。
2.該理論整合社會衝突與社會控制理論,認為犯罪與少年犯罪主要是由階級地位(class position)與家庭功能 (family function)兩因素決定;階級地位決定人們權力,家庭功能就在控制;主要用於詮釋男女間,因性別角色社會化差異,而衍生出不同的犯罪數量。
3.權力控制理論解釋家庭控制對性別差異在犯罪率中的影響,認為犯罪率是某種函數作用結果,該函數牽涉兩個係數,包括社會階級(權力)與家庭功能(控制),兩係數連結處即家庭,父母會在家庭中再現(reproduce)他們職場的權力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