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行政院設「國家化學物質管理會報」,協調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權責與 法規,以防止管理漏洞;除維持現行第一類至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管理 之外,並新增「關注化學物質」,以利擴大列管化學物質並進行分級管 理,掌握物質流向,同時強化主管機關查核權限。請說明何謂關注化學 物質及其管理方式?(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