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認知‒行為論
1. 代表理論:
認知-行為論是認知理論和行為理論的整合。具代表性的理論有 艾里斯(Ellis)理情行為治療法、貝克的認知治療法。
2. 認知影響行為:
在認知、行為、情緒三者中,認知扮演最重要的協調角色,對個體行為做解讀。
3. 不假思索:
許多錯誤的想法都是不假思索的,因此個體往往未能加以察覺。
4. 自動化思考:
個體固定的思考模式與行為模式,經過長時間累積根生蒂固,不再經過大腦思考,而是根據既有模式自動表現。
(二) 艾里斯(Ellis)理情行為治療法
1. 交互影響:認知、情緒、行為三者交互作用,且認知最為重要。
2. 生而具有:人天生有兩種傾向,一種是自我實現,另一種是自我挫敗。
3. 習得非理性:兒童時期從重要他人習得,藉自我暗示與自我重複灌輸自己錯誤信念。
4. 駁斥非理性:REBT治療法幫助當事人駁斥非理性想法。
5. A-B-C人格理論
(三) 貝克(Beck)認知治療法
1. 核心觀點:未說出的部分常是問題關鍵,當事人因自動化思考未察覺。
2. 獨有的邏輯錯誤:輕視自己。
3. 證據改變基模:鼓勵當事人蒐集支持自己信念的證據,改變基模。
4. 蘇格拉底式對話:重視哲學與證據、家庭作業。
(四) 麥新懋-認知行為矯正法
1. 觀察自己行為:提高察覺負面自我告知的敏感度。
2. 新的內心對話:發掘哪些方式可以改變行為。
3. 學習新技能:在現實生活中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