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航規則第2條第55項
儀器進場程序:指根據飛航儀表並保持規定之障礙物間隔所進行之一系列預定飛航操作。該飛航操作自最初進場定位點或指定之到場航線起始點起至能夠完成降落之一點止,此後,如不能完成降落,則飛至等待航線或符合航路障礙物間隔之某點位置。其分類如下:
(一)非精確進場程序:使用左右導引但不使用垂直導引之儀器進場程序。
(二)具垂直導引之進場程序:使用左右與垂直導引之儀器進場程序,但不符合精確進場作業之需求。
(三)精確進場程序:使用精確左右與垂直導引且依作業類別所定之最低標準之儀器進場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