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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03年 - 103 警察特考種考試_三等_行政警察人員:警察政策與犯罪預防#29240
科目:警察政策與犯罪預防
年份:103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二、近年來國內外興起以第三造警力(Third Party Policing)作為犯罪預防的策略之一,請 問何謂「第三造警力」?(10 分)並論述其與社區警政、問題導向警政、情境犯罪預防 等策略的關聯與區別為何?(15 分)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提供者:a0925032903
(一)第三造警力:國家管理部門讓渡於私人部門的功能轉向,警察透過合作、勸說及強制手段,促使各種組織或非犯罪群體,共同幫助與承擔減少或防止犯罪問題的責任。第一造警力為警察,第二造警力為涉及犯罪的犯罪者,第三造警力為受害者或其他能防止犯罪的組織與非加害人。(二)社區警政:強調捨棄美國傳統的警察集中制度,改以人性化接近群眾,分散於社區之間之社區警政人員為服務第一線人員,有關干涉、取締與巡邏等傳統外勤人員應服務之勤務,並非社區警政之主要任務。問題導向警政:將治安問題做有系統之整合分析,並提出最妥適處置之方案,建立預防機先的防治措施,而非只是就單一事件作個別緊急處置。第三在造警力通常是先有法律依據,警察在據以發動苛責行為;而問題導向警政則相反,先是發現問題之後再找方法解決。情境犯罪預防:係克拉克針對某些犯罪類型,以較有系統之方法對環境加以設計、管理,以增加犯罪者之困難與風險、減少酬償之降低犯罪機會的預防措施。第三在造警政之警察單位並未介入分析犯罪問題,而是運用相關的第三者,以相關法規降低犯罪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