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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函
承辦人資料(姓名、地址、電子信箱、電話、傳真…)
受文者:臺北市政府
發文日期:○○○年○○月○○日
發文字號:○○○字第○○○○○○○○○○○號
速別:普通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環境保護實施檢章第○○○期
主旨:檢查本署最新一期環境保護實施檢章一份,請各機關加強宣導正確環保觀念,請查照。
說明:
一、依本署○○年○○月○○日署務會議決議辦理。
二、齊柏林先生拍攝的紀錄影片「看見臺灣」,讓國人驚見臺灣國土之美,但也暴露土地濫 墾、濫伐及河川污染之嚴重,令人怵目驚心,為防相關情況惡化,特函設至各機關知悉。
三、爰此,請各機關針對轄區內之土地及河川,建置完善的監測、預警、通報及應變系統,對於違反環保法令事件,應依法嚴辦,並於三個月內查處完竣,
正本:各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
副本:
署長○○○(簽字章)
辦法不用寫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