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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09年 - 109 身心特考_四等_人事行政:現行考銓制度概要#86440
科目:公職◆考銓法規(現行考銓制度)
年份:109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四、公務員服務法對於公務員兼職的相關規定為何?請分別說明並討論這些規定的主要意義。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提供者:FAN(高考已上榜)

第 五 條①②公務員之兼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服務機關或上級主管機關應

不予許可:

一、對本職工作有不良影響之虞者。

二、有損機關或公務員形象之虞者。

三、有洩漏公務機密之虞者。

四、有營私舞弊之虞者。

五、有職務上不當利益輸送之虞者。

六、有利用政府機關之公物或支用公款之虞者。

七、有違反行政中立規定之虞者。

八、有危害公務員安全或健康之虞者。

九、與本職工作性質不相容者。

前項情形,各主管機關有較嚴格之規定者,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