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題內容
四、甲在 A 公司擔任經理,負責該公司之業務、技術及工務部門之管理監督
暨業務拓展等,並在僱傭契約中有不得將任職期間所得知之技術資料與
訊息,利用任何方式提供他人之約款。某日 A 公司收到 B 國營事業公司
洽詢氧化碳設備工程投標,A 公司遂指派甲負責該工程投標之成本計算、
工程估價,並與 B 公司進行洽談投標。A 公司後來因投標金額高於底價
而未能得標,甲知悉半年後 B 公司將會開第二次標,底標價格可能會提
高,但卻對 A 公司隱瞞,而另行籌組 C 公司,且由甲配偶擔任負責人。
甲將 A 公司的設備工程計算方式提供給 C 公司,C 公司以更低的投標金
額,順利標得 B 公司之工程,問甲的行爲構成何罪?(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