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造林的原則,適地適種,異齡混和林,搭配當地環境和地形,種植和適的樹種,並依當地地形氣候撫育。
民間團體提出的生態造林法則有四個原則,分別是潛在森林原則、順應演替原則、減少干擾原則、在地採種原則。
1.潛在森林原則
調查當地值群和演替階段,
建立原生樹種名錄,選出當地優勢木。
選擇適合該地的防火帶樹種,
4.在地採種原則
配合苗圃和在地採種,若當地已經沒有種源,可藉地緣關係自鄰近土地採種。
2.順應演替原則
用最小的成本,去順勢而為,避免不斷砍伐造成人物力的消耗。
在草生地灑播楊性樹種種子,補植苗木。
三到五年間定期澆水、半年除草一次、幫助苗木度過初期和草本的競爭,
3.減少干擾原則
至苗木漸高,便可憑其原生樹種在該地的優勢快速成長,第一層林冠上去後,便會有下層耐陰樹種逐漸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