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請比較政府採購法規定之「專案管理」(第 39 條)及「機關代辦」(第 40 條)於 工程實務執行上之差異。(15 分)對於不具備工程專業之採購機關,欲推動複雜之 大型工程專案時,應選擇機關代辦或專案管理為妥,請詳述理由。(10 分) 參考法條 政府採購法第 39 條第 1 項 機關辦理採購,得依本法將其對規劃、設計、供應或履約業務之專案管理,委託廠 商為之。 政府採購法第 40 條第 1 項 機關之採購,得洽由其他具有專業能力之機關代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