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標:促進學生有效問題解決能力
原則:中立不偏袒:以引導替代訓斥:以勞動服務或社會服務替代懲罰
方法:
(1) 藉由輔導,協助學生養成有效之問題解決方式,以及引導學生思考,而不是只訓斥。
(2) 以勞動服務會社會服務,以為學生思過方式,勞動服務可紓解青少年因生理發展所形成的壓力;社會服務可將消極懲罰轉化為積極服務,並從中培養利他性及同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