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兩岸政策的鬆綁,兩岸人民往來及經貿交流日漸密切,衍生出了各式各樣的法律糾紛及犯罪樣態,亟需雙邊政府協調與處理,以保障人民的權益。為因應兩岸執法機關合作的必要性與迫切性,第三次江陳會談乃簽訂「海峽兩岸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該協議的目的在於將長期以來兩岸治安機關間協助緝捕,以及遣返人犯的個案協助狀態,予以制度化。在「全面合作,重點打擊」原則下,共同防制各類不法犯罪,重點打擊超越國界、跨境蔓延的電信詐欺、經濟犯罪、毒品走私、人口販運等犯罪,以確保兩岸民眾財產安全。
(一)兩岸跨境犯罪現況:
1.不法份子鑽營兩岸制度漏洞,衝擊兩岸交流秩序。
2.兩岸跨境犯罪向外蔓延,形成跨國性犯罪問題。
3.新興跨境電信詐欺,成為兩岸及亞太地區治安的毒瘤。
4.跨境網路犯罪有取代電信詐欺的趨勢。
5.跨境綁架查緝困難。
(二)協議的內容:
1.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四大面向:
(1)資訊交換
(2)合作範圍
(3)協助偵辦
(4)人員遣返
2.六大內容:
(1)文書送達
(2)調查取證
(3)罪贓送交
(4)裁判認可
(5)人道探視
(6)罪犯接返
(三)預期的成效
1.合作打擊,抑制跨境犯罪。
2.司法互助,確保人民權益。
3.建立機制,穩定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