貳、公文
題目:
         網路的方便性與普及性是為現代執法人員處理或承辦案件不可或缺的利器。但同仁使用網路群組 應小心謹慎,不於群組討論私人或公務上獲取之人事務隱私,涉及私人恩怨及人身攻擊;上傳內容更 應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警察機關即時通訊軟體使用規定及公務機密相關規定等。
        試擬: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函,請本校各單位主管、學生總隊各大中隊,對所屬教隊職員、學員生 加強宣導謹守「轉貼網路訊息注意事項」「執勤使用微型攝影機(祕錄器)管理要點」規定,使其明瞭 不當轉傳資料、洩漏個資可能衍生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