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依據《特殊教育法》第 38 條,學校及幼兒園應依身心障礙學生及幼兒之教育需求,提供八項支持服務,如:一、教育及運動輔具服務。請回答下列問題:
(2)哪一項服務為112年《特殊教育法》修正後首度新增之項目?(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