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假設台北縣政府民國 96 會計年度總會計相關會計事項如下:
1.年度法定總預算:歲入為$4,000,000、歲出為$5,000,000,公債收入預算為$1,000,000。
2.縣府按月核定各機關歲入、歲出分配預算。
3.接縣庫報告收到稅課收入$4,000,000。
4.接縣庫報告收到公債收入$5,000,000 及暫收款$6,000,000。
5.接縣庫報告撥付教育科學文化經費$1,000,000。
6.接縣庫報告撥付歲出款$3,506,070。
7.接各機關決算報告得知下列補充資料:
a.各機關自行收納其他收入$70 尚未繳庫。
b.應收未收歲入款包括:財產收入$3,500,規費收入$2,500。
試作:(1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