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犯不引渡原則:
政治犯判斷標準為:
(1)犯罪動機。
(2)犯罪行為時的情況。
(3)只包括若干特定罪行為政治罪,例如叛亂及企圖叛亂。
(4)罪行是針對一個特定政治組織或引渡請求國。
(5)犯罪行為必須在敵對兩派爭奪一國政權的情況下發生,因此,無政府主義者或恐怖份子不包括在內。
我國引渡法不得視為政治犯之規定:(引渡法第三條)
(1)故意殺害國家元首或政府要員之行為。
(2)共產黨之叛亂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