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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96年 - 96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四等_戶政:戶籍法規概要#50581
科目:戶籍法規
年份:96年
排序:0

題組內容

五、解釋名詞:(每小題 4 分,共 20 分)

申論題內容

⑷人口替換水準

詳解 (共 2 筆)

詳解 提供者:meanit100
即每一對父母所生育之子女數,均能活到遞補上一代之人數
亦即每年每一婦女所生子女數,恰好遞補上一代之人數
詳解 提供者:ttps921126
人口替代水準:人口長期維持不增不減之替換 水準 根據聯合國估計,2000 至 2005 年全球有三成五,計 64 個國家(地區)之平均總生育率會低於人口替代水準 2.1 人,較 1960 年大幅增加 59 個,其中 30 個國家(地區)平均總生育率低於 1.5 人。我國近來生育率低迷原因,也不外乎前述不婚化、晚婚化、晚產化及生得少幾個原因。20 至 39 歲各個年齡組未婚比率均有顯著提升,而婦女生育第一胎平均年齡亦逐年後延,出生嬰兒胎次為第二胎或第三胎以上者有減少趨勢,致這幾年生育水準迭創新低。 2000 至 2005 年全球總生育率估計為2.7 人,其中歐洲 1.4 人最低,非洲 5.0 人最高,已開發國家除美國 2.0 人略維持於人口替代水準外,餘均低於替代水準下,香港總生育率更降至 1 人,為全球總生育率最低之地區。對於已開發國家頻頻下探的生育率,到底伊於胡底已成為各界關注之焦點,一般認為基於養兒育女之心理滿足需求,仍有些婦女覺得 2 個或更多小孩的家庭為心中理想家庭,所以 1.1 或 1.2人應為總生育率長期的平均下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