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死亡
2.住址離原農會組織區城內
3.受破產宣告之尚未復權者
4.受監護之宣告尚未撒銷者
5.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6.除名
死亡
16條第一款 受破產之宣告尚未復權者
第二款 受監護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住址遷離原農會組織區域者
除名
1.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住址遷離農會組織區域
3.死亡
4.曾受本法除名處份者
5.有農會法第十六條1-2款者---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受破產宣告尚未復權者
1.死亡2.除戶.3.尚失中華民國國籍4.戶籍遷離原組織內.5
1.死亡
2.有第十六條第一款及第二款情形之一者.
3.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4.住址遷離原農會組織區域者
5.除名
1.死亡
2.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3.遷離原農會組織區域外者
4.受破產之宣告尚未復權者 受監護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5.除名
1.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
2.住址遷離農會組織區域者
3.死亡
4.有第16條情形之一者5.除名
死亡
戶籍遷離原農會組織區域
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第十六條個款款情形之一者
死亡、第十六條第一款及第二款、喪失中華民國國籍、住址遷離原農會組織區域內、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