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試說明身心障礙學生採用九年一貫課程,學習內容的調整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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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學習內容調整原則如下:
一、「簡化」指降低能力指標的難度;
二、「減量」為減少能力指標的部分內容;
三、「分解」代表將能力指標分解為幾個小目標,在不同的階段或同一個階段分開學習;
四、「替代」代表原來指標適用,但須以另一種方式達成,如原為「寫出」改為「說出」;
五、「重整」則係將該階段或跨階段之能力指標重新詮釋或轉化成生活化或功能化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