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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題(25分)
國家賠償法第 2 條第 2 項:「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 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亦同。」

2. 若甲因公務員乙怠於執行其職務,而使甲之權利受到損害,請問依照 國家賠償法之規定,甲該如何請求損害賠償?(1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