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事業單位勞工人數在五十人以上者,應僱用或特約醫護人員,辦理( )、 ( )、及( )等勞工健康保護事項。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應僱用或特約醫護人員,辦理健康管理、職業病預防及健康促進等勞工健康保護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