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抑低:指盡一切合理之努力,以維持輻射曝露在實際上
遠低於本標準之劑量限度。 其原則為:
(1) 須符合原許可之活動。
(2) 須考慮技術現狀、改善公共衛生及安全之經濟效益以及社
會與社會經濟因素。
(3) 須為公共之利益而利用輻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