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四、台中商店每二個月申報營業稅,106年3、4月份之交易資料如下: (分錄4分,每一横行1分,共計20分。若該空格金額為0者,不得以空白表達)

4.銷貨退回120,000元,稅額6000元銷貨折讓60,600元,稅額3,030元:進貨退出262,000元, 稅額13,100元;進貨折讓3,200元,稅額1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