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國民教育法」之規定,國民中小學之訓育實施方法,以何人為訓育之主體?
(A) 導師
(B) 訓育人員
(C) 校長及全體教職員
(D) 全體教師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61), B(10), C(268), D(137), E(0) #120336

詳解 (共 10 筆)

#82932

第八條 民國小學及國民中學之訓育實施,依左列各款辦理。   一、照教育部所定之訓育綱要及民族精神教育、生活教育實施方案切     實執行。   二、校長及全體教職員均負訓育責任,並以導師為訓育之主體,加強     導師責任制度。   三、訂定每週中心德目,透過教學與活動予以施教。   四、與家庭密切聯繫,注意學生品德及生活輔導,並加強親職教育。   五、省 ()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訂定學生獎懲辦法切實實施。

25
0
#451746

1F是舊的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

現在是第13條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之學生事務及輔導工作,應兼顧學生群性及個性之發展,參酌學校及學生特性,並依相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校長及全體教師均負學生事務及其輔導責任。

8
0
#156306
校長與全體教職員均負訓育責任,以導師為訓育主體

5
0
#913288
民國小學及國民中學之訓育實施,依左列各款辦理。
  一、照教育部所定之訓育綱要及民族精神教育、生活教育實施方案切     實執行。   二、校長及全體教職員均負訓育責任,並以導師為訓育之主體,加強     導師責任制度。>>>>所以主體是導師,但是校長和全體教職都有訓育責任   三、訂定每週中心德目,透過教學與活動予以施教。   四、與家庭密切聯繫,注意學生品德及生活輔導,並加強親職教育。   五、省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訂定學生獎懲辦法切實實施。

阿摩線上測驗: http://yamol.tw/reponse.php?id=14645068&dostatus=&noslave=1&exp=78#i_120336#ixzz3E8jtQ000
4
0
#665629
答案有誤〜應改為C
2
0
#249519
國民教育法
修正日期 民國 100 年 11 月 30 日
第 8 條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之課程綱要,由教育部常設課程研究發展機構定之。
第 8-1 條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設備基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直轄市或縣(市) 主管機關亦得視實際需要,另定適用於該地方之基準,報中央主管機關備 查。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應設置圖書館(室)並訂定閱讀課程,獎勵學生閱讀 課外書籍。
第 8-2 條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之教科圖書,由教育部審定,必要時得編定之。教科 圖書審定委員會由學科及課程專家、教師及教育行政機關代表等組成。教 師代表不得少於三分之一;其組織由教育部定之。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之教科圖書,由學校校務會議訂定辦法公開選用之。
第 8-3 條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選用之教科圖書,得由教育部或教育部指定之直轄市 、縣 (市) 政府辦理採購;其相關採購方式,由教育部定之。 前項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藝能及活動科目之教科圖書,應免費借用予需要 之學生;其相關借用辦法,由直轄市、縣 (市) 政府定之。
2
0
#105411
以導師為訓育之主體,加強導師責任制度。(筆記^^)
2
0
#398198


請問1F是什麼法的第八條?

1
0
#249520

我找不到關於訓育的規定

請問上面的規定是出自哪個法規

謝謝

0
0
#82934
抱歉 有點亂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