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27. 對於此事件,該名女同學依法可採取下列哪種救濟行為?
(A)向學校的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申請調查
(B)向學校的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提出申訴
(C)向學校的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提出申訴
(D)依相關的法律規定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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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4), B(49), C(20), D(28), E(0) #624731

詳解 (共 1 筆)

#3612050

A 違反性別平等,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

B 學生權利受侵害,申訴評議委員會

C 教師權利受侵害

D對學生所為退學或類此之處分行為,足以改變其學生身分並損及其受教育之機會,自屬對人民憲法上受教育之權利有重大影響,此種處分行為應為訴願法及行政訴訟法上之行政處分。受處分之學生於用盡校內申訴途徑,未獲救濟者,自得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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