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關於離婚贍養費,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離婚贍養費之請求權,限於裁判離婚者始有之。有請求權者,限於無過失之一方對有過失之他方為之
(B)離婚贍養費之請求權,不限於裁判離婚者,婚姻無效或經撤銷者,同有適用。有請求權者,限於無過失之一方對有過失之他方為之
(C)離婚贍養費之請求權,不限於裁判離婚者,婚姻無效或經撤銷者,同有適用。有請求權者,限於無過失之一方,至於他方過失之有無,在所不問
(D)離婚贍養費之請求權,限於裁判離婚者始有之。凡因裁判離婚陷於生活困難者,無論自己有無過失,均得向他方請求
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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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991-1:Ⅰ§1057及§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