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下列關於行政處分廢止之敘述,何者正確?
(A)非授予利益之合法行政處分,得由原處分機關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廢止,但廢止後仍應為同一內容之處分者,不在此限
(B)授予利益之合法行政處分,所依據之法規或事實事後發生變更者,原處分機關應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廢止
(C)附負擔之行政處分,受益人未履行該負擔者,原處分機關不得強制執行負擔之義務,而應依職權廢止該處分
(D)合法行政處分經廢止後,原則上應溯及既往失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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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701), B(686), C(262), D(212), E(0) #209311
統計: A(1701), B(686), C(262), D(212), E(0) #209311
詳解 (共 10 筆)
#699649
下列關於行政處分廢止之敘述,何者正確?
(A)非授予利益之合法行政處分,得由原處分機關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廢止,但廢止後仍應為同一內容之處分者,不在此限
| 第 122 條 | 非授予利益之合法行政處分,得由原處分機關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廢止 。但廢止後仍應為同一內容之處分或依法不得廢止者,不在此限。 |
(B)授予利益之合法行政處分,所依據之法規或事實事後發生變更者 + (致不廢止該處分對公益 將有危害者),原處分機關應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廢止
| 第 123 條 | 授予利益之合法行政處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由原處分機關依職 權為全部或一部之廢止: 一、法規准許廢止者。 二、原處分機關保留行政處分之廢止權者。 三、附負擔之行政處分,受益人未履行該負擔者。 四、行政處分所依據之法規或事實事後發生變更,致不廢止該處分對公益 將有危害者。 五、其他為防止或除去對公益之重大危害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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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附負擔之行政處分,受益人未履行該負擔者,原處分機關不得強制執行負擔之義務,而應依職權廢止該處分
| 第 123 條 | 授予利益之合法行政處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由原處分機關依職 權為全部或一部之廢止: 一、法規准許廢止者。 二、原處分機關保留行政處分之廢止權者。 三、附負擔之行政處分,受益人未履行該負擔者。 四、行政處分所依據之法規或事實事後發生變更,致不廢止該處分對公益 將有危害者。 五、其他為防止或除去對公益之重大危害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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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合法行政處分經廢止後,原則上應溯及既往失其效力
| 第 125 條 | 合法行政處分經廢止後,自廢止時或自廢止機關所指定較後之日時起,失 其效力。但受益人未履行負擔致行政處分受廢止者,得溯及既往失其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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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7299
舉個例子
某A警察對某B開違規罰單,
但某B違規的地點甲地,不是A警察所管轄的區域,
所以管轄錯誤應該廢止,但廢止之後甲地的警察仍應
處以一樣的行政處分,這樣繞了一圈結果還是一樣,
所以就不廢止原本A警察所為的行政處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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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496027
$122:非授予利益之合法行政處分,得由原處分機關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廢止。但廢止後仍應為同一內容之處分或依法不得廢止者,不在此限。
授予利益之合法行政處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由原處分機關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廢止:一、法規准許廢止者。二、原處分機關保留行政處分之廢止權者。三、附負擔之行政處分,受益人未履行該負擔者。四、行政處分所依據之法規或事實事後發生變更,致不廢止該處分對公益將有危害者。五、其他為防止或除去對公益之重大危害者。
$125:合法行政處分經廢止後,自廢止時或自廢止機關所指定較後之日時起,失其效力。但受益人$123未履行負擔致行政處分受廢止者,得溯及既往失其效力。
附負擔之行政處分,受益人未履行該負擔者。得由原處分機關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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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187914
就是為了防止繞了一大圈,還是為相同處分的情況發生。
你想想看警察開你罰單,隔天卻說有瑕疵,要廢止不用繳了,第三天又有另一個警察開了一樣的罰單,這樣你不會不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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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14723
B.要"致不廢止原處分對公益將有危害者",得由
原處分機關應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廢止
| 第 123 條 | 授予利益之合法行政處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由原處分機關依職 權為全部或一部之廢止: 一、法規准許廢止者。 二、原處分機關保留行政處分之廢止權者。 三、附負擔之行政處分,受益人未履行該負擔者。 四、行政處分所依據之法規或事實事後發生變更,致不廢止該處分對公益 將有危害者。 五、其他為防止或除去對公益之重大危害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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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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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3289
第 122 條
非授予利益之合法行政處分,得由原處分機關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廢止
。但廢止後仍應為同一內容之處分或依法不得廢止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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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5574
行政執行法第2條本法所稱行政執行,指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行為或不行為義務之強制執行及即時強制。
行政處分附負擔就是一種行為或不行為,可以強制執行。
行政處分附負擔就是一種行為或不行為,可以強制執行。
當然不是廢止跟強制執行一起來,
是說受益人不履行負擔的時候可以強制執行,
也可以依職權廢止該行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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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960
合法的行政處分,原則不用朔及既往,因為是合法的~~~~~~
但受益人未履行負擔致行政處分受廢止者,得溯及既往失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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