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下列關於違法行政處分撤銷之敘述,何者正確?
(A)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即不得為全部或一部之撤銷
(B)違法之行政處分經撤銷後,皆應溯及既往而失其效力
(C)行政處分之受益人無信賴不值得保護之情形,而信賴授予利益之違法行政處分者,原處分機關不得撤銷該處分
(D)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除非法律有不得撤銷之情形外,原處分機關之上級機關仍得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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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80), B(438), C(335), D(2485), E(0) #209312
統計: A(180), B(438), C(335), D(2485), E(0) #209312
詳解 (共 10 筆)
#229849
(A)得
(B)違法行政處分經撤銷後,溯及既往失其效力。但為維護公益或為避免受益人財產上之損失,為撤銷之機關得另定失其效力之日期。(沒有"皆應"二字)
(C)沒有"違法"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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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214727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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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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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776538
(C)行政處分之受益人無信賴不值得保護之情形,而信賴授予利益之違法行政處分者,原處分機關不得撤銷該處分
改成
(C)行政處分之受益人無信賴不值得保護之情形,信賴授予利益之違法行政處分,而其信賴利益顯然大於撤銷所欲維護之公益者,原處分機關不得撤銷該處分(存續保障)
應該是要看行程法第117條第二款才對
| 第 117 條 | 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得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撤銷;其上級機關,亦得為之。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撤銷︰ 一、撤銷對公益有重大危害者。 二、受益人無第一百十九條所列信賴不值得保護之情形,而信賴授予利益之行政處分,其信賴利益顯然大於撤銷所欲維護之公益者。 |
27
1
#463671
A.行程法117 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得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撤銷
B.行程法118 違法行政處分經撤銷後,溯及既往失其效力。
C.行程法120 授予利益之違法行政處分經撤銷後,如受益人無前條所列信賴不值得保護之情形,其因信賴該處分致遭受財產上之損失者,為撤銷之機關應給予合理之補償。
所以這題的C要改成>>行政處分之受益人無信賴不值得保護之情形(行程法119條),而信賴授予利益之違法行政處分者,為撤銷之機關應給予合理之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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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068694
(A)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即不得為全部或一部之撤銷(X;得)
(B)違法之行政處分經撤銷後,皆應溯及既往而失其效力(X;非皆應,為保護公益或受益人財產,可指定特定日生效)
(C)行政處分之受益人無信賴不值得保護之情形,而信賴授予利益之違法行政處分者,原處分機關不得撤銷該處分(X;不違法的行政處分在信賴保護原則下不得撤銷;違法行政處分原則可撤銷,除非對公益有重大危害[不得撤銷],或信賴利益大於欲維護公益[不得撤銷])
(D)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除非法律有不得撤銷之情形外,原處分機關之上級機關仍得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撤銷(O)
行政程序法 第 117 條 (行政處分之撤銷及其限制)
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得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撤銷;其上級機關,亦得為之。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撤銷︰
一、撤銷對公益有重大危害者。
二、受益人無第一百十九條所列信賴不值得保護之情形,而信賴授予利益之行政處分,其信賴利益顯然大於撤銷所欲維護之公益者。
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得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撤銷;其上級機關,亦得為之。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撤銷︰
一、撤銷對公益有重大危害者。
二、受益人無第一百十九條所列信賴不值得保護之情形,而信賴授予利益之行政處分,其信賴利益顯然大於撤銷所欲維護之公益者。
行政程序法 第 120 條 (違法授益處分經撤銷後之信賴補償)
授予利益之違法行政處分經撤銷後,如受益人無前條所列信賴不值得保護之情形,其因信賴該處分致遭受財產上之損失者,為撤銷之機關應給予合理之補償。
前項補償額度不得超過受益人因該處分存續可得之利益。
關於補償之爭議及補償之金額,相對人有不服者,得向行政法院提起給付訴訟。
授予利益之違法行政處分經撤銷後,如受益人無前條所列信賴不值得保護之情形,其因信賴該處分致遭受財產上之損失者,為撤銷之機關應給予合理之補償。
前項補償額度不得超過受益人因該處分存續可得之利益。
關於補償之爭議及補償之金額,相對人有不服者,得向行政法院提起給付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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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0152
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5年)經過後,原處分機關得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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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733734
(B)得另定失其效力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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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040
1F比較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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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7162
A)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即不得為全部或一部之撤銷
(B)違法之行政處分經撤銷後,皆應溯及既往而失其效力
(C)行政處分之受益人無信賴不值得保護之情形,而信賴授予利益之違法行政處分者,原處分機關不得撤銷該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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