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甲深夜潛入乙家行竊,搜尋財物之際,聽聞腳步聲,以為屋主返家,落荒而逃。事實上是鄰人的腳步沈重,甲作賊心虛。問應如何評價甲的行為?
(A)成立預備加重竊盜罪
(B)為加重竊盜的未遂犯
(C)為加重竊盜的中止犯
(D)為加重竊盜的不能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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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75), B(4530), C(784), D(130), E(0) #137408
統計: A(175), B(4530), C(784), D(130), E(0) #137408
詳解 (共 10 筆)
#113710
未遂犯:未達目的
中止犯:以己意中止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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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331
是因為聽到腳聲才烙跑,如果沒有聽到就會繼續行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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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5999
所謂不能未遂,刑法第26條明文規定:「行為不能發生犯罪之結果,又無危險者,不罰。」,係指行為人已著手於犯罪之實行,但其行為未至侵害法益,且又無危險者;其雖與一般(障礙)未遂同未對法益造成侵害,然須並無侵害法益之危險,始足當之。至於行為人之行為有無侵害法益之危險,應綜合行為時客觀上通常一般人認知為判斷,若行為人之行為有侵害法益之危險,而僅因一時 、偶然之原因,致未對法益造成侵害,則為障礙未遂(刑法第25條),非不能未遂。http://www.justlaw.com.tw/News01.php?id=3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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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4546
障礙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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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244
沒偷到錢都是未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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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216
他的烙跑不也是自己烙跑嗎....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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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2224
搜尋財物之際是已達著手階段,甲未竊得財物 所以是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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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1023
搜尋財物之際=尋找財物的時候=還未找到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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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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