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下列何種情形,屬於累犯?
(A)受徒刑之執行完畢,一年後過失致人於死
(B)在外國受有期徒刑執行完畢,一年後在國內殺人
(C)受有期徒刑執行完畢,一年後竊盜
(D)受感化教育執行完畢,一年後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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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05), B(399), C(3495), D(192), E(1) #137409
統計: A(505), B(399), C(3495), D(192), E(1) #137409
詳解 (共 10 筆)
#145893
85
2
#1234669
累犯:有期徒刑 + 5年內 + 故意 + 加重1/2
44
1
#447464
補樓上
刑法§49:「累犯之規定,於前所犯罪在外國法院受裁判者,不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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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10189
不是 刑法第47條
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
以上之罪者,為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
故意為累犯的要件 過失致死雖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但非故意,自非累犯。
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
以上之罪者,為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
故意為累犯的要件 過失致死雖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但非故意,自非累犯。
36
0
#127130
我國不承認國外判決,所以B不對
感化教育不算刑罰 ,所以D也不對
34
0
#110163
A選項是錯在過失
22
0
#1421689
下列何種情形,屬於累犯?
(A) 受感化教育執行完畢,2 年後殺人
(B) 受徒刑執行完畢,1 年後過失致人於死
(C) 受有期徒刑執行完畢,4 年後竊盜
(D) 在外國受有期徒刑執行完畢,3 年後在國內殺人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 101年四等一般警察人員考試(消防警察人員) 答案:C
A.第47條 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為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
第九十八條第二項關於因強制工作而免其刑之執行者,於受強制工作處分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免除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以累犯論。
感化教育(刑86)屬於保安處分,有期徒刑以上應係指刑法第33條前三款:死刑、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皆屬主刑)
第48條 裁判確定後,發覺為累犯者,依前條之規定更定其刑。但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發覺者,不在此限。
C.竊盜罪320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即使最輕本刑為拘役或罰金,只要法定刑含有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罰規定即為以足。
D.49條 累犯之規定,於前所犯罪在外國法院受裁判者,不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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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913
未標明應或得者,為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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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0595
竊盜有機會判到徒刑(五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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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691
(B)選項請參考刑法第4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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