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下列敘述,最符合乙文對甲文「人禽之辨」詮釋的是:
(A)人禽在道德意識和日用飲食等各方面,都有很大差異
(B)禽獸亦具對外在事物的認知能力,且擁有情感和好惡
(C)人只要稍有過錯,在價值層次上,即墮入禽獸的範疇
(D)禽獸未嘗無仁義之心,但缺乏追求仁義的意志和智力
統計: A(50), B(437), C(261), D(363), E(0) #2615339
詳解 (共 6 筆)
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幾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舜明於庶物,察於人倫,由仁義行,非行仁義也。(《孟子》)
人和禽獸不同地方,是很微少的,只是人的天性裡有仁義。眾人都不知仁義可貴,將它拋棄,唯有君子知道它的可貴,而保存它。至於虞舜是位聖人,他明白萬物道理,知曉人類倫常,順著天性裡仁義行事,並不是因知道仁義可貴,才勉力去實行它。
「幾希」,言幾於無也,乃一線之象,非一點之象,凡事俱異。凡事之異無多,稍一差錯,則墮入彼中。如禽獸亦未嘗不知「庶物」,只是不「明」;亦未嘗不有「倫類」,只是不「察」;未嘗不有所愛,而不能「行仁」;未嘗不求所宜,而不能「行義」。舉凡日用飲食,俱有異處,而俱差不遠,此其所以必戰兢惕厲,無念無事不思求其所以「異」也。「存之」,謂存其所以異者,以要言之,謂之人道。(《四書箋解》)
「幾希」,是指差異很小,幾乎沒有的意思,但那微小的部分卻很緊要,有了差錯就像一條線一樣清楚劃分開來,而不是一個點,凡事皆有差異。所有事情的差異不多,只要一不小心,就會落到另一件事情的範疇。如同禽獸並不是不知道萬物,只是不能明白其道理;也不是不知道倫常的類別,只是不能察覺;也不是不知道如何去愛,而是不能實行仁;也不是不知道尋求合宜的方法,而是不能實行義。舉凡日常生活中,皆有不同的地方,而都相差不遠,因此須要以戰戰兢兢的態度警惕,以心無旁念的態度去尋求之間差異。「存之」,即所謂保存他們之間差異,如果要用言語表示,就是人道的表現。
甲
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幾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
舜明於庶物,察於人倫,由仁義行,非行仁義也。
乙
「幾希」,言幾於無也,乃一線之象,非一點之象,凡事俱異。凡事之異無多,稍一差錯,則墮入彼中。
如禽獸亦未嘗不知「庶物」,只是不「明」;亦未嘗不有「倫類」,只是不「察」;未嘗不有所愛,而不能「行仁」;未嘗不求所宜,而不能「行義」。舉凡日用飲食,俱有異處,而俱差不遠,此其所以必戰兢惕厲,無念無事不思求其所以「異」也。「存之」,謂存其所以異者,以要言之,謂之人道。
[以下內容出自大考中心選項疑義回應]
選項(C),
乙文中「稍一差錯,則墮入彼中」一句乃承接上文的「凡事之異無多」;而「凡
事之異無多」又是在說明甲文的「幾希」。因此,此處「稍一差錯」的內容是鎖定於「凡
事之異無多」,不可無限擴大為所有過錯。「無多之異」(幾希)即孟子原文「庶民去之,
君子存之」之處,亦即「是否以仁義存心」。若未於用心、存心處有高度自覺,將會落
入禽獸範疇而不自知。換言之,「凡事之異無多,稍一差錯,則墮入彼中」,此處的不能
有所差錯,是指君子不能在「存心」上有所閃失、操持錯誤;須對人禽之異有高度自覺,
戰戰兢兢,戒慎恐懼,以人道(仁義)存心。選項中的「只要稍有過錯」,語意太寬;
即使以仁義存心者,仍可能犯錯,如寫錯字、說錯話、判斷錯誤、舉止失當等等,並非
所有錯誤都會使「人」淪為「禽獸」,故非正確選項。
甲:人與禽獸的差異很小(,就差在「仁義」)。一般人捨棄了,但君子卻能存留。舜明白各種外在事物的道理,清楚分辨人類的倫常關係,順從(內在的)仁義之心去行事,而不是刻意去做(外在的)仁義之事。
乙:所謂「幾希」(相差很少),說起來就是幾乎沒有差別,這是一線懸隔的情況,而不是一點相同、其他所有現象都不同的情況。(就因為)所有現象差異的地方不多,只要略微出現缺失、錯誤,就會掉落到另一邊去。就像禽獸不是不知「各種外在事物」,只是不能「明白道理」;不是沒有「倫常關係」,只是不能「清楚分辨」;不是沒有親密的情緒,卻沒辦法「做出仁德之事」;不是不探索適當的行為,卻沒辦法「做出合宜的舉動」。凡是日常生活吃喝,都有相異的地方,但都相差不遠,這就是我們為什麼要戒慎恐懼地警惕自己,任何想法、任何事物都要思索探究之所以「相異」的原因。「存之」(存留它們),意思是保存著我們跟禽獸之間的差異,用簡單的話來說,就是做人的道理。
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