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甲基於竊取之犯意至乙宅行竊,被乙發現,乙將甲打傷。試問下列何者正確?
(A)甲應申告犯罪事實及表明追訴意思,即為合法告訴
(B)乙應自犯罪事實發生起 6 個月內提告,否則其告訴不合法
(C)檢察官未問甲是否告訴,即提起公訴,但法院可以命甲補正其告訴
(D)乙申告犯罪事實及表明追訴意思,但未指明犯人,其告訴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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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46), B(79), C(151), D(18), E(0) #1609087

詳解 (共 4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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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刑事訴訟法§237: 告訴乃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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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告訴乃論之罪,如得為告訴之人在偵查中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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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訴僅係促使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主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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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訴乃指告訴權人向偵查機關申告犯罪事實請求訴追之意思表示。
一、告訴是告訴權人之意思表示。
二、告訴需向偵查機關(司法警察、檢察官)為之,不得向法官為之。
三、告訴須申告犯罪事實:告訴原則上僅須申告犯罪事實為已足並不須指明罪名或犯人。告訴人所告訴之罪名縱有錯誤,檢察官亦不受其拘束。
四、告訴須有請求訴追之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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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於六個月內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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