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全國不分區之中央民意代表,於有下列何種原因時,喪失其資格?
(A)受破產宣告時
(B)通過罷免時
(C)喪失其所由選出之政黨黨員資格時
(D)其所由選出之政黨給予其停權之處分時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61), B(849), C(5864), D(437), E(0) #1569941
統計: A(61), B(849), C(5864), D(437), E(0) #1569941
詳解 (共 10 筆)
#2144321
王金平,好記
82
1
#2722521
釋字331:
因非由選舉區之選民逕以投票方式選出,自無從由選舉區之選民以投票方式予以罷免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5條規定:「全國不分區、僑居國外國民選舉之當選人,不適用罷免之規定」,與憲法並無牴觸。
45
0
#3649117
釋字第331號。 解釋文
- 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規定,僑居國外國民及全國不分區之中央民意代表,係按該次選舉政黨得票總數比例方式產生,而非由選舉區之選民逕以投票方式選出,自無從由選舉區之選民以投票方式予以罷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六十九條第二項規定:「全國不分區、僑居國外國民選舉之當選人,不適用罷免之規定」,與憲法並無牴觸。惟此種民意代表如喪失其所由選出之政黨黨員資格時,自應喪失其中央民意代表之資格,方符憲法增設此一制度之本旨,其所遺缺額之遞補,應以法律定之。
20
0
#2824707
(b)
不分區立委,無從罷免..
15
0
#2735840
回6F,應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5條第2項唷!
6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