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國家管制電子遊戲場業之經營時,需要:
(A)憲法依據,才能限制其營業
(B)法律依據,才能限制其營業
(C)職權命令依據,才能限制其營業
(D)自治規則依據,才能限制其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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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77), B(11756), C(209), D(244), E(0) #527570

詳解 (共 4 筆)

#1207270
憲法第23條:「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 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也就是說,憲法此條文保障了各種自由,但仍可以在一些條件情形,以"法律"限制。回觀本題所問,國家"限制"…經營,按前述憲法規定,當以制定"法律規定",有法律依據,才能限制其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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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3256
非法律規定,不得限制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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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5498
依據法律保留原則,限制人民之自由、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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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8534
回2F 憲法只為"總則性"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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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5773209
未解鎖
J514 教育部中華民國八十一年三月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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