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下列關於意思表示的敘述,何者正確?
(A)解釋意思表示,應專以當事人所用之辭句判斷之
(B)表意人不知相對人之姓名、居所者,得以廣播方式為意思表示之通知
(C)向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為意思表示者,以其通知達到其法定代理人時,發生效力
(D)表意人於發出通知後死亡者,其意思表示無效
統計: A(474), B(270), C(4669), D(166), E(0) #164104
詳解 (共 8 筆)
(A)民法第98條 應探求當事人真意
(B)民法第97條 公示送達
(C)民法第96條
(D)民法第95條第二項 不因之失其效力
(A)解釋意思表示,應專以當事人所用之辭句判斷之~錯誤。
民法第98條(意思表示之解釋)
解釋意思表示,應探求當事人之真意,不得拘泥於所用之辭句。
(B)表意人不知相對人之姓名、居所者,得以廣播方式為意思表示之通知~錯誤。
民法第97條(公示送達代意思表示之通知)
表意人非因自己之過失,不知相對人之姓名、居所者,得依民事訴訟法公示送達之規定,以公示送達為意思表示之通知。
(C)向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為意思表示者,以其通知達到其法定代理人時,發生效力~正確。
民法第96條(向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為意思表示之生效時點)
向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為意思表示者,以其通知達到其法定代理人時,發生效力。
(D)表意人於發出通知後死亡者,其意思表示無效~錯誤。
民法第95條(非對話意思表示之生效時點)
非對話而為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以通知達到相對人時,發生效力。但撤回之通知,同時或先時到達者,不在此限。
表意人於發出通知後死亡或喪失行為能力,或其行為能力受限制者,其意思表示,不因之失其效力。
第 95 條(非對話意思表示之生效時期) 非對話而為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以通知達到相對人時,發生效力。 但撤回之通知,同時或先時到達者,不在此限 。 表意人於發出通知後死亡或喪失行為能力或其行為能力受限制者,其意思 表示,不因之失其效力。
第 96 條(向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為意思表示生效時期) 向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為意思表示者,以其通知達到其法定代 理人時,發生效力。
第 97 條(公示送達) 表意人非因自己之過失,不知相對人之姓名、居所者,得依民事訴訟法公 示送達之規定,以公示送達為意思表示之通知。
第 98 條(意思表示之解釋) 解釋意思表示,應探求當事人之真意,不得拘泥於所用之辭句。
下列關於意思表示的敘述,何者正確?
(A)虛偽意思表示,隱藏他項法律行為者,適用關於該項法律行為之規定
(B)表意人因過失而不知相對人之姓名、居所者,得依民事訴訟法公示送達之規定,以公示送達為意思表示之通知
(C)意思表示因傳達人或傳達機關傳達不實者,傳達人或傳達機關之撤銷權,自意思表示後,經過一年而消滅
(D)向法定代理人允許其獨立營業之限制行為能力人為意思表示者,以其通知達到其法定代理人時,發生效力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100 年三等/所有類組/法學答:A
(A)第 87 條表意人與相對人通謀而為虛偽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無效。但不得以其無效對抗善意第三人。虛偽意思表示,隱藏他項法律行為者,適用關於該項法律行為之規定。
舉例,假設今天甲跟乙當著大家的面前口頭上說:這台破車這麼舊了,我就以一萬塊賣給妳吧,而乙口頭上也說好,但是甲內心早就一直想把那台車送給乙,而乙也知道甲剛剛只是在唬爛大家,甲是真心想送車的,而乙說好也只是表達謝謝甲送他車的意思,根本沒有想要用錢買車
=>本案甲乙間到底成立什麼契約呢?依民法第87條第2項,是成立贈與契約的喔,那你可能會問說:那買賣契約呢?依民法第87條第1項本文,是無效的 。
(B)民法97條,表意人"非因自己之過失",不知相對人之姓名、居所者,得依民事訴訟法公示送達之規定,以公示送達為意思表示之通知。
(C)表意人才有撤銷權。
(D)第 85 條-限制行為能力人之獨立有效行為
法定代理人允許限制行為能力人獨立營業者,限制行為能力人,關於其營業,有行為能力。
對於允許獨立之範圍直接有效,不用通知法代。
(B)表意人不知相對人之姓名、居所者,得以
(C)向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為意思表示者,以其通知達到其法定代理人時,發生效力(O)
(D)表意人於發出通知後死亡者,其意思表示
向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為意思表示者,以其通知達到其法定代理人時,發生效力。
非對話而為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以通知達到相對人時,發生效力。但撤回之通知,同時或先時到達者,不在此限。
表意人於發出通知後死亡或喪失行為能力或其行為能力受限制者,其意思表示,不因之失其效力。
有人可以解釋其他選項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