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對於已發生效力的法律行為,使其溯及失效者,為:
(A)撤回
(B)撤銷
(C)效力未定
(D)無效行為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38), B(4562), C(68), D(634), E(0) #136029

詳解 (共 5 筆)

#338936
簡單記:
巳發生-->撤銷
未發生-->撤回
219
8
#278677


無效 :  自始  當然  絕對  的無效

 

撤銷  法律行為有瑕疵   自始溯及既往失效

60
0
#205020

因為是生效的法律行為,使其溯及失效!而非自始無效!


D、無效行為是指該法律行為自一開始就沒有效力!



B、撤銷則是一開始有效直到一個撤銷權行使而因此失效!


24
3
#1195854
撤銷→已發生
撤回→未發生
20
2
#3765387

(A)撤回-就好比MAIL或LINE 在對方還沒看到前,按下收,就可以當作什麼都沒有
(B)撤銷-承認了有錯誤,那要把做錯的事情取

15
0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5374075
未解鎖
簡單的理解方式: 遭詐欺或脅迫時:...
(共 62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