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依據現行《特殊教育法》之規定,對於具有情緒行為問題的身心障礙學生,在該生的個別化教育計畫中應訂定何種方 案?
(A)課程教學調整方案
(B)個別試場服務方案
(C)家庭支持服務方案
(D)行為功能介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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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3), B(22), C(32), D(524), E(0) #3446629

詳解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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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功能介入策略 IEP情緒與行為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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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第三十一條所稱個別化教育計畫,指運用團隊合作方式,針對身心障礙學生個別特性所訂定之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計畫;其內容包括下列事項:
一、學生能力現況、家庭狀況及需求評估。
二、學生所需特殊教育、相關服務及支持策略。
三、學年與學期教育目標、達成學期教育目標之評量方式、日期及標準。
四、具情緒與行為問題學生所需之行為功能介入方案及行政支援
五、學生之轉銜輔導及服務內容。
學校應將身心障礙且資賦優異學生之個別輔導計畫內容,併入個別化教育計畫規劃。
幼兒園為身心障礙幼兒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時,應準用第一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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