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某日,男子甲前往制服店購買整套警察制服,以印表機自製警察服務證,並偽刻某 市警局的公印蓋在其上,把自己裝扮成警察。於夜間,站在路口實施臨檢勤務。起 初,甲隨機攔下一名騎機車的老翁 A,以懷疑其身上藏有槍械為由要求搜身,趁機 摸走 A 的皮夾。接著以同樣手法,擬竊取 B 現金財物。不料,B 馬上發現其口袋皮 夾不翼而飛,疑其有詐,旋即揪住準備逃逸的甲嫌,並報警處理。問甲的刑責應如 何論處?(25 分)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以刑法第280條,伪造印章以生損害於他人及公眾以及第320條偷竊罪,擅自取走他人之財物。
甲伪造文書仿造警局公印,欺騙民眾搜身再偷竊他人的財物
所以甲應以伪照印章及偷竊罪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