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甲看見國中生 A 正使用行動電話與人交談,見有機可乘,上前佯稱是某單位的便衣 刑警,因為附近有人東西被竊,竊賊特徵與 A 相似,A 必須當面和被害人對質,要 求 A 將錢包與手機交給他暫時保管,A 擔心被誤認為賊,而惹來麻煩,遂交出財物, 甲隨後則伺機逃逸。問:甲成立何罪?(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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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提供者:Sunny Su
一、甲佯稱己為便衣刑警並索取A財務之行為,該當刑法328條強盜罪: 如題,A並非基於己意交付財物,故非為339條詐欺罪之處罰範疇,又甲雖然謊稱其身份,惟強盜罪仍得以詐欺之方式為之,故甲得該當強盜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