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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所、轉學考(插大)◆國際公法
> 105年 - 105 國立臺北大學碩士班一般入學考試_法律學系(國際法學組):國際公法ⅠⅠ#99151
105年 - 105 國立臺北大學碩士班一般入學考試_法律學系(國際法學組):國際公法ⅠⅠ#99151
科目:
研究所、轉學考(插大)◆國際公法 |
年份:
105年 |
選擇題數:
0 |
申論題數:
4
試卷資訊
所屬科目:
研究所、轉學考(插大)◆國際公法
選擇題 (0)
申論題 (4)
(一)WTO允許會員於例外情況下,進行區域經濟整合之法源基礎為何?
(二)WTO在社哈回合談判中,有何重要进展?谈判僵持不下之議题為何?
(三)目前世界上區城經濟整合協定數量不斷增加,試述道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 之涵蓋範圍舆談判期間重要法律內容爭議為何?
二、在國際投資条的或協定(Bilateral investmenttreaty/inestmn中,常見納入「投資人與地主國争端解決機制」(Investor-State Dispute SettemenSDS,決外國投資人在投資當地可能產生之投資糾纷。請從以下各點分析ISDS機制與世界貿易組織(WTO)的争端解決機制(Dispute ScttlementMechanism之異同:(1)尋求争端機制之當事人適格性:(2)寄理的機構或組織:(3)機制可能提供之解決措施或救濟內容。又近年來台灣有意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但反對意見之一,即為TPP投資章之ISDS機制,给子外國投資人「超國民待遇」且可能害各國主權,試就此爭議評論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