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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法規(包括建築法、都市計畫法、區域計畫法、國民住宅條例等法律及其相關法規)
> 107年 - 107 高考二級 營建法規(包括建築法、都市計畫法、區域計畫法、國民住宅條例等法律及其相關法規)#72372
107年 - 107 高考二級 營建法規(包括建築法、都市計畫法、區域計畫法、國民住宅條例等法律及其相關法規)#72372
科目:
營建法規(包括建築法、都市計畫法、區域計畫法、國民住宅條例等法律及其相關法規) |
年份:
107年 |
選擇題數:
0 |
申論題數:
4
試卷資訊
所屬科目:
營建法規(包括建築法、都市計畫法、區域計畫法、國民住宅條例等法律及其相關法規)
選擇題 (0)
申論題 (4)
一、「建築法」第 1 條開宗明義指出:為實施建築管理,以維護公共安全、 公共交通、公共衛生及增進市容觀瞻,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適 用其他法律之規定。請說明建築法有關公共衛生部分的內容,以及申論 自己對前述法規內容之見解。(25 分)
二、請以「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為法源基礎範圍,說明集合住宅管理的相關 關係人或組織之定義,以及申論其在建築物外牆磁磚掉落傷人問題上的 權利與責任。(25 分)
三、假設有一塊由 3 棟屋齡 40 年的連棟老透天厝組成合計共約 100 坪的土 地,屋(地)主想重建並依據「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建築容積獎勵辦 法」取得獎勵,請說明假如屋(地)主希望取得候選等級智慧建築證書 之容積獎勵額度時之規定比例為何?並申論其採此方法重建並獲得容 積獎勵在實務操作上的可行性為何?(25 分)
四、請依「住宅法」規定說明其出租予經濟或社會弱勢者身分之計算範圍與 比例要求為何?另說明前述之經濟或社會弱勢者身分之 12 種具體定義 為何?(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