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屬科目:刑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一、通緝犯甲於某日夜晚駕車行駛,突然遇到警察設置的臨檢點。警察 A 示意甲停車接受臨檢。甲擔心被發現,決定不配合檢查,並立即開車試圖逃離現場。A 見狀後試圖打開車門並抓住方向盤以阻止甲逃跑。甲不顧 A 的阻止,繼續加速行駛,A 被迫緊抓方向盤,隨著車輛的加速而被拖行十餘公尺,A 頭部撞擊地面數次,最終死亡。請問:甲所涉的刑事責任為何?(30 分)
二、甲任職於衛生福利部某醫院總務處負責採購業務。他與 A 醫材廠商的業務經理乙熟識,經常接受乙提供的餐飲與旅遊招待。丙為該醫院某科的兼職主治醫師,於負責病患門診看診、手術等業務外,亦有參與該院採購權限。甲、乙針對本次醫療儀器採購達成合意,乙提供 120 萬給具實質決定權的丙,並由甲代轉給丙,甲則設法說服丙使 A 廠商得標。雖然丙認為 B 廠商的醫療儀器更為合適,但甲仍成功說服丙於提出該科需求與訂立採購規格功能時將條件限定於 A 廠商的醫療儀器,並於驗收時給予方便。甲並向丙表示:「如果醫院最終購買該廠商產品,保證 A 廠商會贊助丙一筆技術研究費。」在購案得標訂立採購契約之隔日,乙即依約定將 120 萬元轉入甲帳戶,委由甲交給丙。然而甲僅交付 100 萬元現金給丙,另外 20 萬元則據為己有。之後丙使用該 100 萬元購買實驗材料進行研究,並撰寫論文發表。請問:甲、乙、丙可能涉及的刑事責任為何?(35 分)
三、甲之女 A 疑被乙強制猥褻。甲氣憤不過,為蒐集證據,未經乙同意,錄製了甲、乙之間的對話,後提出給檢警官員。審判中,乙主張甲的錄音 違法,不得作為證據之用。請問,法院應如何裁判?(35 分)